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塞拉利昂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Republic of Sierra Le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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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拉利昂税制和税收概述

塞拉利昂地处西非,国土面积约71740平方公里,人口814万,矿产和渔业资源丰富。主要经济活动有:农业、采矿/采掘业、渔业、旅游业等。2021年国内生产总值42亿美元,人均GDP515.9美元,GDP增长率3.1%。塞拉利昂也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2022年6月底,公共债务存量达到30亿美元,债务占GDP比例为79.8%,排名非洲第10位。2021年出口总额7亿美元,进口总额15.6亿美元。该国的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局(NRA)直接监督和控制。

一、塞拉利昂税收机构组成

国家税务局于2002年根据议会法案成立,由一名首席执行官(总局局长)领导。国家税务局由两大部门组成,即:业务部门和非业务部门。非业务部门一般是该局日常运作中提供支持服务的部门,由信息和通信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等部门组成,业务部门主要从事业务政策和战略的设计和制定,以代表国家动员、评估和征收税收和非税收入,国家向国税局退还总征收额的3%的代理费,以支付其行政和运营成本。

国家税务局内的主要业务部门是国内税务局 (DTD)、海关事务局 (CSD) 和非税收入局。

(一)由一名局长领导的国内税务局是国家税务局内最大的业务部门,征收额约占税收总额的 65%。该部门包括以下几个部门:

1、设计和监管部。执行所有总部职能,包括但不限于政策设计、标准操作程序(SOP)、税务审计案例的选择等。

2、业务部门。负责部门内与收入评估和征收相关的所有活动。它进一步细分为大型纳税人办公室(LTO)和中小纳税人办公室(SMTO)。这些部门又进一步细分为以下4个业务子部门:报税处理和退税支付(RPRP)、税务审计和评估 (TAA)、纳税人和注册服务 (TRS) 以及征税和合规监管(CCM)。这些部门和单位分别由一名局长助理和一名经理领导。

(二)海关事务局在该国税收机构中排名第二,征收额约占税收总额的20%-25%。它负责评估和征收所有海关收入。它由一名局长领导,由两个大部门组成:1、中央服务部门。执行其总部职能,包括政策和标准操作程序设计等。2、业务部门由以下单位组成:估价办公室、清关后办公室、仓储办公室、关外办公室、扫描办公室和预防事务办公室。

(三)非税收入局是国家税务局业务部门中的第三个业务部门。非税收入不是税收,而是向政府各部委、部门和机构支付的非税款项,如费用、罚款、特许权使用费、注册费和续期费等。它是一个小部门,征收额约占当局总收入的10%。

二、塞拉利昂的税收法规

塞拉利昂的税收征收、评估和征管主要遵循以下法律法规:《塞拉利昂宪法》(1991年第6号法案)、2002年《国家税收局法》(经修订)、2000年《所得税法》(经修订)、2009年《商品和服务税法》(经修订)、2011年《海关法》(经修订)、1982年《消费税法》(经修订)、1974年《工资税法》(经修订)、2015年《海关、清算和货运代理条例》、2012年《经纪人执照条例》、2021 年《电子收银机条例》、2018 年《采掘业收入法》、2018年的《矿业和矿产法》以及2006年至2022年的各种金融法案。

三、塞拉利昂的税种

塞拉利昂的四大税种是:公司税、商品及服务税、个人所得税、按收入缴税。

(一)公司税

1、定义

公司税是对有限公司、信托和合作社等法人团体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形式。对公司会计期间(通常是其财政年度)的利润征税。征税的地理基础取决于公司的税收居民所在地。 塞拉利昂居民企业就其全球利润缴纳公司税。非居民企业通常只需为其在塞拉利昂开展活动的利润缴纳公司税。

2、公司税税率:经修订的《2000年所得税法》规定,居民和非居民公司的公司税率为其应税收入的30%。

3、公司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1)应课税收入和营业额估算:对于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新公司,应课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的估算提交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对于具有可替代课税年度的新公司,提交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估算的截止日期为该替代课税年度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例如,如果公司的课税年度为8月1日至第二年7月31日,应在8月31日前提交应课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的估算。

对于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现有或存续公司,提交下一纳税年度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估算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例如,现有企业的课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在当年9月15日之前向塞拉利昂国税局提交第二年课税年度的应课税业务收入和营业额估算。

(2)公司税的季度分期缴纳:每季度平均分摊25%,或简单地分为四个相等的分期缴纳,并在纳税年度的第3、第6、第9和第12个月的15日或之前缴纳。例如,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公司将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按季度等额分期缴纳。

(3)公司税的最后一期缴纳(通常称为第五期缴纳):最后一期应缴税款是指公司课税年度应纳税营业收入的应缴税款与该年度支付的前四期总额之间的差额。例如,如果公司在一个课税年度内支付了总计1000万利昂的季度分期缴纳税款,并且在年底编制并最终确定账簿和记录后,公司应支付的税款为1500万利昂;则最后一期应补缴税款为500万利昂。

公司税的最后一期缴纳应在纳税人被要求提交纳税年度的收入申报表之日支付,不超过该纳税年度最后一日120天。例如,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公司应在第二年的4月30日或之前缴纳最后一期公司税。

(4)公司税年度申报表:公司应在每个纳税年度提交收入申报表,并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120天内支付剩余税款。

(二)商品和服务税

1、定义

商品和服务税(GST)是对消费支出征收的一般税。在生产和分销链的每一个阶段,商品及服务税都会对产生的附加值进行有效征收。

2、商品和服务税纳税义务人

它由商品和服务税注册登记企业缴纳。注册登记企业可以是公司、个体经营者、合伙企业或从事应税商业活动的任何其他人。

3、商品和服务税注册登记

(1)注册申请: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纳税人必须申请注册:

如果纳税人在12个月或更短的时间内超过注册门槛;

如果纳税人在4个月内超过注册门槛的三分之一;

有合理的理由预计纳税人将在明日开始的十二个月内超过注册门槛。

然而,在以下情况下,无论纳税人是否超过注册门槛,都需要申请注册:

纳税人是从事应税活动的政府实体或地方议会;

纳税人是公共娱乐活动的发起人或公共娱乐场所的持照人或经营人。

(2)商品和服务税的注册门槛:注册门槛是任何12 个月内不含商品和服务税在内的应税商品和服务营业额,超过3.5亿利昂。

4、商品和服务税税率

商品和服务税的标准税率为15%。

5、商品和服务税应税类型

商品和服务税有三种应税类型:

(1)应税商品和服务:应纳税人在其业务活动过程中或作为其业务活动的一部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供应。这些是标准类别供应,需缴纳15%的商品及服务税。

(2)免税用品:《2009年商品及服务税法案》(修订版)第二附表所列的用品,不用缴纳商品及服务税。

(3)零税率商品和服务:应纳税但商品和服务税税率为零的,见《2009年商品及服务税法案》(修订版)第10条和附表一。

6、商品和服务税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1)商品和服务税发票的开具:提供应税服务的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纳税人必须在提供应税服务时向接收方开具原始商品及服务税发票。

(2)提交商品和服务税申报表: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纳税人应在纳税期后一个月底之前提交每个纳税期的商品及服务申报表。商品及服务税的纳税期为一个月。例如,商品及服务税注册纳税人应在4月30日或之前提交其3月的申报表。

(3)商品和服务税缴纳:缴纳商品和服务税的截止日期与提交商品和服务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相同,该截止日期不得晚于纳税期之后的下一个月底。

(三)个人所得税

1、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和合伙企业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对个人和合伙企业在会计期间(其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利润征税。

2、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当居民和非居民个人在塞拉利昂从事应税或创收活动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获得收入但不是员工的个人和纳税人缴纳。员工随收入缴税。

3、个人所得税税率

(1)对于营业额或收入超过3.5亿利昂的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和合伙人,税率详见经修订的《2000年所得税法》附表1第1部分。

(2)对于营业额或收入高达3.5亿利昂的合伙企业中的个人和合伙人,并归类为“小微纳税人”,税率详见经修订的《2000年所得税法》附表1第5部分。

4、个人和合伙企业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1)应税收入和营业额的估算

对于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新个人和合伙企业,提交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估算的截止日期为1月31日。

对于具有替代课税年度的新个人和合伙企业,提交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估算的截止日期为该替代课税年度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例如,如果个人的纳税年度为8月1日至7月31日,则应在8月31日之前提交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的估算。

对于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现有或存续个人和合伙企业,提交下一纳税年度应纳税营业收入和营业额估算的截止日期为9月15日。例如,现有企业的课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应在当年9月15日之前向国税局提交第二年课税年度的应课税业务收入和营业额估算。

(2)个人所得税季度分期付款的缴纳

个人所得税每季度平均分摊25%,或简单地分为四个相等的分期缴纳,在纳税年度的第3、6、9和12个月的15日或之前缴纳。例如,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和合伙企业将在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等额分期缴纳。

(3)个人所得税的最后一期缴纳

最后一期应缴税款是指个人或合伙企业应纳税营业收入在纳税年度的应缴税款与该年度支付的前四期总额之间的差额。例如,如果个人在一个课税年度内缴纳了总计300万利昂的季度分期缴纳税款,并且在年底编制和最终确定账簿和记录后,个人应缴纳的税款为500万利昂;最后一期应补缴税款为200万利昂。

个人所得税的最后一期付款应在纳税人被要求提交纳税年度的收入申报表之日起支付,不超过该纳税年度最后一日120天。例如,纳税年度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个人应在第二年的4月30日或之前缴纳最后一期个人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个人或合伙企业应在每个纳税年度提交收入申报表,并在纳税年度结束后120天内缴纳税款余额。

(四)按收入缴税

1、定义

按收入缴税是员工就其就业收入(包括福利、薪酬和加班工资)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的一部分。

2、按收入缴税纳税义务人

由员工缴纳税款,但这是一种由雇主代扣并交给国税局的预扣税。

3、按收入缴税税率

(1)永久和临时居民:税率详见经修订的《2000年所得税法》附表1第1部分。

(2)非居民员工:按收入的25%纳税。

4、个人和合伙企业的申报和纳税义务

(1)提交按收入缴税纳税申报表

作为扣缴义务人的雇主应在获得就业收入当月的下一个月15日之前提交每月的按收入缴税纳税申报表。例如,3月份的按收入缴税申报表应在4月15日前提交。

(2)按收入缴税的纳税

缴纳按收入缴税税款的到期日与提交按收入缴税纳税申报表的到期日相同,即每个月不迟于获得就业收入当月的下一个月的15日。

四、塞拉利昂税收概述

塞今年7月发行新版货币,新货币面值1利昂等于1000旧利昂。到2022年底,塞国内收入预计将达到73.9亿新利昂,约合4亿美元(占GDP的 13.9%)。2023财年的国内收入预计为93.5亿新利昂,约合5亿美元。在预计的国内总收入中,所得税收入占比39.57%;商品和服务税占比19.25%;海关收入占比18.18%;采矿收入占比6.17%;渔业特许权使用费占比1.91%;国营股份分红占比2.09%;运输安全管理局收入占比8.57%;道路使用费占比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