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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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03-28 19:14 |
2001年5月16日中塞政府签署“关于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2002年12月16日中塞政府签署“关于商检合作协议””
综述,塞国较小,但是提供的项目和商机较多,我国应当充分利用该国的政策,以小带大,在塞树立几个样板项目,再逐渐渗透到周边国家,逐步扩大到西非所有地区。
另外,塞的企业私有化过程比较简单,只是评估财产,确定股份,出卖股份来实现。给我国企业好多机会,只要选好项目,规避风险,很容易就可以进入塞市场。
在今后一段时间,跟踪塞私有化的几个项目,如电信、公路、港务局等,及时向国内有兴趣的企业提供进展情况,同时也希望有关的企业应当在塞设立办事机构,亲自跟踪项目的情况,并开展相应的工作,在我经商处的配合下,力争取得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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