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市场调研塞拉利昂概况中塞合作塞拉利昂经济政策法规联络机构商旅服务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联络机构 >  塞政府机构 >  正文

经贸管理机构
2003-04-13 06:30
  塞贸易工业和国有企业部(MINISTRY OF TRADE, INDUSTRY AND STATE ENTERPRISES,简称贸工部)是塞经贸管理机构也是经贸促进机构的核心。

贸工部是塞政府内阁的重要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包括加强政府与私营工商企业部门的沟通,推动私营部门发展壮大,促进本国企业发展,制定贸易政策,推动出口增长,管理国家标准局,鼓励建立新企业和投资,推动合作社的发展,监督管理垄断、联合和托拉斯企业,控制和评估零售价格和指数,推动工业发展(不包括矿业)和研究,管理国家技术中心,宏观管理有关国有企业,参与世贸组织(WTO)、 联合国贸发会(UNTCAD)、 非洲、加勒比和太平洋国家集团(ACP)/ 欧盟(EU)、 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ECOWAS)和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NEPAD)等机构的协调和贸易谈判,对石油产品的进口颁发许可证,代表塞政府通过国际招标确定和管理进口商品装船前检验的公司。

塞贸工部管理的国有企业和机构有塞拉利昂国家博采中心(Sierra Leone State Lottery)、矿业和综合服务公司(MAGS, Mining and General Services)、国家保险公司(NIC, National Insurance Company)、国家石油公司(NP, National Petroleum Company)、塞拉利昂出口发展和投资局、面粉加工厂(Sea Board West Africa)、国家培训中心(National Workshop)。

塞贸工部除部长和副部长外,下设负责管理日常行政事务的常秘和负责具体业务的贸易司和工业司两个主要业务司。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塞拉利昂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