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塞拉利昂政府商品采购现状及我参与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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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1-28 02:30 |
塞拉利昂政府采购主要包括工程项目招标和商品(含服务)采购两个方面。本文专门介绍塞商品采购方面的情况。
一、塞拉利昂政府商品采购现状
最近几年,塞政府年商品采购规模大体在6000万-8000万美元之间。其中通过塞中央招标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的商品约4000万美元,其余部分均由塞政府各内阁部门自行采购。商品采购的资金主要来自塞政府财政预算,且预算的主要部分来自国际社会提供的援助。因此,国际社会援助资金的到位状况直接决定了塞当年商品采购的规模。塞政府商品采购涉及的领域很广。目前主要集中在维持部门运转的办公用品、教育部门的教学用品、卫生部门所需的药品和医疗设备、军警部门的军需物资,以及为各地农业管理部门提供的农用物资和机械设备。
随着塞本国经济重建速度加快,政府财政收入开始改善,国际社会的援助进一步到位,今后若干年内塞政府商品采购总量会大幅提高,预计到2005年可能超过1亿美元。
二、塞政府商品采购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管理体制。塞政府商品采购工作目前由塞副总统办公室直接负责。2002年塞副总统办公室成立的采购改革促进委员会(PRSC)替代了曾经主管全国招标采购工作的中央招标局。由该委员会负责启动采购改革程序、制定新的采购政策、起草新的采购法,并对所有集中采购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新的政府采购程序和法律法规有望在2004年年内出台。
按照以往规定,政府各部门的价值超过1200万利昂(目前约合4600美元)的采购,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对价值超过5000万利昂(目前约合1.92万美元)的采购,应通过PRSC招标;对价值超过400万利昂(目前约合1500美元),但是不超过1200万利昂的采购,应通过部门成立的临时招标委员会表决通过。政府各部门均按上述规定通过PRSC招标或自行采购。实际上,在目前的具体操作中,中央招标局招标采购项目的金额从2000美元到上百万美元不等,各部门采购项目的金额也可大可小,较为灵活。
(二)招标采购。对于某些紧急项目,如针对突发性传染病的药品采购,卫生部在PRSC的授权下,可以采取限制性招标的办法,即指定三家左右的供货商提供报价,并在他们中选择条件最佳的报价报PRSC(一般情况下,PRSC倾向于接受采购单位的专业性意见)决定。对于一般的商品采购项目,则不考虑国别、地域等因素,进行公开招标。在政府采购中,限制性招标一般说来标的金额不大,但每年的总量不在非限制性招标的数额以下。
从商品采购的价格上看,塞政府一般采取总价和单价两种形式招标,如对教育部所属的学校课本采购招标,习惯使用总价方式招标(采购单位提供需要采购的数量);对军队的军粮供应,则采用单价招标的方式,如招标大米供应时,则要求投标单位只报出单价,但采购单位往往对外不透露采购的总数量和具体时间。
从商品采购的次数上看,塞政府的商品采购招标项目有时采取周期性招标的方式,如卫生部对所属医院需要的食品、燃料和大米进行招标采购时,一般按每周或每月进行招标,中标者按照中标价格和时间提供商品和服务,且每批提供的物资数量相同。
此外,塞政府对一些大型的设备和机械的采购,在招标时,不仅要求提供商品,同时还要求供货商进行安装和培训必要的技术操作人员,因此,此类招标实际上属商品和服务的混合招标。
(三)国际组织援助项目中的政府采购。国际组织提供的援助项目有很多属于商品采购项目。这些项目的通常做法是国际组织将包括物资采购在内的总管理权交给塞政府主管部门。以世界银行援助的教育项目为例,世行一般会任命一名驻塞的项目主任,全权负责援助项目的运转。每年世行按照项目支出计划向塞教育部拨付款项。世行项目主任独立策划,向塞教育部提交项目年度物资采购清单。塞教育部按照该清单和招标采购的程序进行操作。但项目主任对采购物资的内容和时间有最终决定权。
(四)对参与招标的企业资格审查严格。为保证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塞政府各部门对投标企业的资信、专业能力等都有各自的规定和标准。只有通过资审的单位,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三、我企业和产品参与塞政府采购的不利条件
我企业和产品参与塞政府采购最大不利因素是我商品从国内到塞的运输时间长,很难满足塞方要求的交货时间。由于塞办事效率低,以及个别招标项目掺杂人为因素后,为排斥其他投标者,采购单位发布的商品采购招标信息的时间离投标的截止日期最多只有一到一个半月,且要求供货的时间也规定在1-2个月内。因此,对于一些大项目,供货商如果没有很大的库存是不会中标的;而一般供货商如果没有预先得到采购信息,面对相对较小的市场空间,是不愿意冒大库存的风险的。因此,对我企业来说,有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我国企业难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前提交报价书;二是即便中标,我企业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从国内交货。此外,由于塞对某些商品,如药品执行英国标准和认证体系,如我产品事先未得到塞政府的认可,则我企业连参与投标的资格都没有。
四、对我企业参与塞政府商品采购项目的几点建议
在我对塞援助和投资项目的带动下,我国对塞出口近三年一直保持12%的年均增长速度,但我对塞直接出口(2003年对塞出口预计为1650万美元)的比重却仅为我转口贸易的二分之一。要实现我对塞出口额的跨越式增长,目前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我企业应积极参与塞政府的商品采购项目,特别是参与农机、运输工具和医药卫生等领域项目的竞标。另一方面,我企业积极参加塞政府采购项目,可进一步了解塞竞争对手的实力和经营模式,从而实现进入塞商品流通主渠道的目的。此外,参加政府采购项目可以扩大我企业和商品的知名度,并增加我商品在塞市场的份额。为此,建议如下:
(一) 同曾中标的当地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着重了解国际援助项目的年度采购计划。塞政府商品采购项目的中标企业同政府各采购部门的关系一般都非常紧密。如英国麦克米兰印刷图书公司同塞教育部有着多年的合作关系,教育部门的很多采购项目由其垄断。我应首先同这些企业建立必要的联系,之后探讨以二级供货商的身份同这些公司合作的可能性,以尽快进入到塞商品采购圈中。同时,加强同各大国际援助机构驻塞项目官员的联系,重点了解国际援助机构的年度采购计划,为我参与竞标早作准备。
(二)在塞注册企业或确定我产品、我企业在塞的代理商。塞政府招标项目对产品的品质和售后服务均有很严格的要求,如在当地没有办事处、分公司或合作伙伴,我企业很难进入塞采购圈。同时,世界银行、伊斯兰开发银行等国际机构的一些项目往往只授标给当地企业。所以,只有立足于国际贸易的本地化经营,我企业才有希望拿到塞政府的采购订单。
(三)建立两国政府部门间的联系。塞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采购计划主要集中在各部的总司长办公室,而这些部门同当地企业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若我国政府主管部门与塞相应的,特别是主要的商品采购部门加强沟通,建立必要的联系,通过政府层面的推动,塞政府将某个大型的商品采购项目作为个案授予中国公司是极有可能的。
驻塞拉利昂使馆经商处
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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